香港作为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,没有外汇及投资限制,同时具有明显的税收优势,是外资企业投资中国内地市场的门户,也是内地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最佳跳板。不少企业通过一些岛屿公司,如Cayman、BVI、Seychelles公司搭建组织架构,然后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,主要有3种形式:办事处、子公司以及分公司/非香港公司。
海外公司在香港设立办事处(Representative or Liaison Office)
办事处又称代表处,并不具有法人实体(Legal entity)地位,在香港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,也不能做出日常投资或业务决策,只能进行“间接的商业活动”,譬如,与客户建立业务联系、市场调研、收集商业信息、产品展示等等,同时,办事处没有与客户签订任何协议的权利。简单理解就是,办事处不能经营业务,也不能有利润收入,只能进行一些“辅助”活动,作为母公司的一个业务联络机构。
由于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,只有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,才须予以征收利得税。简而言之,办事处无须在香港缴税,只需承担雇员薪资及福利、房租、公关费用等支出。
而且申请简单、零门槛、成本最低,只需在香港税务局办理商业登记,具体步骤如下:
1、填写一份订明的申请表格1(b);
2、缴交商业登记费及征费;
3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。
(由注册成立当地政府发出的「公司注册证明书」或同等性质文件影印本,如果原文不是中文或英文,请附上经核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本。)
后续维护只需每年按时更新商业登记证。将来业务发展壮大,办事处就不能满足需求,注销也简便,申请税局指定表格填写即可。
详情可浏览税务局官网:https://www.ird.gov.hk/chs/tax/bre_abr.htm
对于一些准备试探香港市场,考察营商环境,但又有前期成本顾虑的企业,设立办事处无疑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。